近期,宁夏新闻媒体连续报道了宁滇警方联手破获了“3.22邮寄毒品案”和“4.5特大毒品案”,其中“3.22邮寄毒品案”引起我局的关注:据《宁夏日报》在3月28日报道宁滇警方联手侦破特大邮寄毒品案,缴获毒品海洛因4863克。3月19日,云南警方根据线索,在云南一件寄往宁夏的包裹中,发现用咖啡袋包装的毒品海洛因可疑物。云南警方立即将此信息反馈给宁夏警方,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迅速行动,查清该包裹的收件地址为银川市西夏区一邮局。3月22日上午9时,宁夏缉毒民警与先期到达的云南德宏警方在邮局布控。当犯罪嫌疑人前来取货时,被警方当场缴获。
这则消息说明近年来邮路已成为贩毒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一条渠道。如不加强监管势必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如何加强邮路寄递物品安全及禁寄物品验视监控工作是当务之急。为切实做好邮路寄递物品安全工作,确保邮政通信畅通,结合国家邮政局近期下发的各类文件要求,宁夏管局从六个方面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一、加强对邮政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成立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监管职责,确保邮路寄递物品安全。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关于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快递企业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只抓经营,不抓安全,放松安全管理工作,造成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引发恐怖事件的,将配合有关部门追究企业领导人的责任。
三、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和《寄递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四、加强同机场安检等部门的配合,认真查验航空邮件和快件。
五、加强对快递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3月26日至3月28日,我局与自治区安全厅成立联合执法小组对区内15家非邮政快递企业生产现场进行检查。
六、制定“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要求各快递企业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提高各快递企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