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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邮政管理局与区国家安全厅等部门进一步部署奥运寄递物品安全监管工作
- 2008-07-17
- 7月16日,宁夏邮政管理局与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公安厅、交通厅、商务厅、工商局及银川海关、铁路银川办事处、宁夏邮政公司、民航宁夏机场公司召开加强奥运寄递物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家六部局联合下发的国邮发[2008]159号文件。会议指出,奥运寄递物品安全是奥运安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奥运会期间及五十大庆期间我区寄递物品安全保障工作,是当前我们肩负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参会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紧迫感,要汇集各方力量,全力以赴做好寄递物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奥运期间和五十大庆期间寄递物品安全,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通报了各单位前一阶段奥运寄递安全所做的工作,并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和协调。各单位就非邮快递企业快件集中检查、协助邮政企业把关验视邮件、建立寄递安全检查长效机制等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职责。 会议指出,确保奥运寄递物品安全的检查范围是各寄递企业的物品收寄营业场所, 重点是邮政企业所属各收寄网点,各快递企业的收寄网点,各包裹、印刷品寄递的物流运输企业涉及的收寄网点所收寄的物品。基本要求是严格执行收寄验示制度,邮政企业和其他寄递服务企业对寄件人交寄的信件以外的物品必须当面开启验示内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收寄。自2008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对涉及北京、天津、上海、青岛、沈阳、秦皇岛6个奥运赛区城市的寄递业务,寄件人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通告》的规定,宁夏区内寄往以上城市的奥运场馆的各类物品,统一由邮政渠道寄递,归口由邮政企业收寄、分拣和安检,其他寄递服务企业不得揽收寄往奥运场馆的各类寄递物品。 会议强调,按照5月14日国家四部局《关于切实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7月11日国家六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告》精神,自治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督促指导检查本行业寄递安全工作。宁夏邮路寄递物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贯彻通告精神进行重点检查,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交通厅、商务厅、和铁路银川办事处负责对本行业所管辖的从事信件包裹、印刷品寄递的邮政企业、物流运输企业、快递企业寄递安全负责检查,切实做好奥运寄递安全保障工作。自治区公安厅、安全厅、工商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根据有关规定,共同做好寄递物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工作。 区内主要新闻媒体宁夏日报、新消息报、宁夏广电总台、宁夏电视台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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